关于《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办法》的起草说明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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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办法起草说明

 

一、文件拟定的背景及目的

当前,全国公交面临亏损日益加剧的严重形势,不少城市出现公交车停运、长期发不出工资的现象,民众出行失去保障,社会稳定受到影响,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压力逐年增大,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无法保障和公交后续发展艰难的问题日渐凸显。为解决上述问题,从中央到地市已相继出台公交成本规制相关政策。2023年6月8日,我市以市国资委为牵头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联合发文,出台《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办法有效期两年,即2023年至2024年。该办法实施后,公交企业运营得到一定的改善,市民出行得到了保障,由于暂行办法2024年底将到期,为保障公交的可持续发展,拟重新出台《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办法》。

二、文件拟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实行成本规制是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文件中第二大点第八小点明确提出“各地应将必要的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关资金向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公共交通企业倾斜,要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成本规制,在科学界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范围基础上,对公共交通企业进行合理补偿”;第三大点第三小点明确“省制订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市、县政府对公共交通实施成本规制和服务质量考评奖励等情况纳入考核”。《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岳阳市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湘交批[2022]93号)明确指出创建目标指标包括:强化落实政府优先发展公交的政策,落实公交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对公交投入占地方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的比例要大于等于1%,要增加补贴额度,落实补贴政策。

   (二)其他地市实行成本规制情况。目前,中央及省级已相继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及管理办法,国内省内多家城市已完成公交成本规制工作,省内长沙、常德、娄底、湘潭、衡阳等地已正式实施,其他地市也陆续申请中。

   (三)实行成本规制是岳阳实际所需岳阳公交集团是我市唯一一家提供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公益性企业实行成本规制,可厘清企业与政府相关职责职能,科学界定企业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建立长效规范的财政补贴机制,真正保障公交持续高效发展,最终实现“财政可负担,企业可持续,市民可承受”的目标

三、文件起草的简要过程

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公交成本规制工作市国资委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派专人成立成本规制工作专班2024年,四部门以2023年出台的《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为基础,在文字表述上进行修改完善,未作原则性改动。

四、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JT/T1184-2018)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2022〕63号)

五、文件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章二十条,由总则、规制成本、规制收入、规制补贴及程序、附则六部分构成。办法界定了公交企业的规制范围、规制收入和规制成本项目,明确了规制补贴市区两级分担比例、相关工作程序、实施时间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