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为全区经济正常运转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107973万元,同比下降2.2%(下降原因是减税降费、阶段性减税和非税收入消减限额)。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87998万元,同比下降12.3%;非税收入完成19975万元,同比增长98%。地方收入中非税占比5.6%,较上年同期增长3.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07973万元,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8936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20866万元,上划市级收入37349万元,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355553万元,同比减少107776万元,下降23.3%,其中:税收收入335578万元,同比下降26.0%。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209万元,同比增长18.4%。全区主要支出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37万元,下降6.7%;公共安全支出7598万元,增长10.5%;教育支出31568万元,下降6.9%;科学技术支出3858万元,增长4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02万元,增长66.0%;卫生健康支出10116万元,增长0.3%;节能环保支出7456万元,增长49.4%,主要为上级资金;城乡社区支出25045万元,增长142.3%;农林水支出24475万元,增长2.5%;交通运输支出1512万元,下降1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193万元,下降11.6%;商业服务业支出564万元,下降52.1%;金融支出840万元,增长26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40万元,增长105.5%;住房保障支出6620万元,增长30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78万元,增长14.9%,主要为上级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7万元,增长11.1%;债券付息支出5000万元,增长1.7%(地方性政府债券付息)。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中央、省、市对我区下达各类补助共77579万元。一是税收返还7535万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52008万元,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均衡性、下划单位基数补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城区体制调整收入基数补助等财力性转移支付9559万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转移支付26586万元,其他15863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803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此外,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180万元,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35250万元,有效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预算安排2000万元,实际支出952.43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无。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2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8万元,结余收回预算,统筹用于民生保障。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876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3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2061万元和上年结余8965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00万,收入总计211130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565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296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76万元,支出总计211130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国有企业没有实现盈利,没有利润分红上缴。
(四) 社会保险资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区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57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4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63万元。本年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427万元,滚存结余32431万元。
(五)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核定我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507200万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50797万元。根据上述限额,2023年全区分配新增一般债券2180万元、专项债券试点再融资债券48617万元。
(六) 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我区积极落实市人大决议要求,在统筹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运行总体较为平稳。
1. 坚持强化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税收收入下滑,财税部门攻坚克难、挖掘增收潜力,始终把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摆在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税收征管。财税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定期分析减收原因,强化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行业管控,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效缩减税收降幅,剔除去年同期一次性区级税收3.6亿元,预计地方收入同比增长34.56%。二是持续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强化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出让历史欠款等大额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努力挖潜增收,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8768万元。三是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累计盘活存量资金1853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共争取中央、省、市上级补助资金77579万元,切实缓解我区财政压力,在惠企利民、重点支出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2.坚持优化支出,强化重点保障,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教育事业支出31568万元,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改善办学条件、贫困生资助、寄宿制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教师各项福利待遇等,加快补齐教育硬件设施短板,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02万元,继续推动改进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提高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及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确保各类提标政策全部兑现,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卫生健康支出10116万元,重点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三大模块及退役军人的优抚及安置。四是农林水支出24475万元,重点用于乡村振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发展、生态农业、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水利发展、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
3. 坚持精准施策,强化政策效能,有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政策。一是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12807万元,重点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二是拨付中小企业扶持资金14424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重点上级兑现扶持企业发展和培育规模企业奖励、再生资源回收扶持政策补助等。三是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监控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制定直达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直达资金指标,加强跟踪管理,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16396万元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 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草案
2024年,面对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发展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我区预算编制将按照依法依规、量力而行、提升绩效、深化改革的原则,全面贯彻预算法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严格化预算约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落实“紧日子”举措,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集中财力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预算编制原则为:1.过紧日子原则。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切实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2.综合统筹原则。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对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进行统筹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的统筹配置。3.量力而行原则。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考虑我区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基本状况,严格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坚持“有多大财力办多大事”的原则,编制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既确保事业发展,又确保收支平衡。4.预算法定原则。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部门预算草案应当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预算一经人大通过,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5.全面绩效原则。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预算编制、审核、支出和绩效管理的深入融合,注重成本效益分析,提升绩效管理质量,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优化管理的重要依据。6.深化改革原则。继续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不必要的项目支出要坚决取消,新增项目支出要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开新的支出口子。认真落实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要求,将区内学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实现全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全覆盖;推动预算绩效全链条管理;改变以往“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方式,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
(一) 收入预期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000万元,下降0.2%。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96100万元,减少11873万元,下降11.0%。
(二) 区级预算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加上上级一般性补助收入等,预计2024年区级可实现财力17645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4年区级安排预算支出176458万元。区级财力主要支出科目为:
教育支出32084万元,增长1.6%。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及教师人才建设投入,完善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确保教育机制保障,雨露计划等项目落实到位。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4万元,增长32.6%。主要用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就业情况。继续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寿老人高龄补贴。推进殡葬改革奖补制度。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的救助力度,提高义务兵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相关政策保障。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扶持个体户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卫生健康支出8900万元,下降12.0%。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保障扶贫对象健康专项政策。
科学技术支出3121万元,下降19.1%。主要用于大力支持科技型人才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升级,保障重点科技专项研发、招商引资计划等相关政策落实。
农林水支出23727万元,下降3.1%。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投入森林植被恢复及化粪池清淤工作,助推美好乡村建设。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56万元,下降5.7%。主要用于持续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全面推进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洞庭清波”、“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债务还本付息。
预备费1800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以及中央、省、市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区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64055万元,支出63300万元,结余755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区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结余0万元。
4. 社会保险资金预算草案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4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8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93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59万元。本年收支相抵,本年结余707万元,加上年结余32548万元,累计结余33255万元。
(三) 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为确保2024年财政预算顺利执行,我区将从以下两方面的发力,抓好财政工作:
1.围绕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
一是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发展,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解难。综合运用产业基金、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壮大行动,推动特色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集聚集群集成。二是着力提升财力保障水平。多措并举抓收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税费征管,涵养税源财源,着力做大收入“蛋糕”、提高收入质量。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推动土地出让,力争完成目标任务。紧盯国家稳经济政策,全面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促盘活,加快重点领域公共资源资产有效盘活,推进低效闲置资产共享共用;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2.推动财政底线工作提质增效
提高财政效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重基础防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对各类民生政策做到既应保尽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又防止乱提标扩面,凡未经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不出台新增支出的政策。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财政带头严格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区级和平台主体责任,足额安排化债资金,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债务。二是重绩效强管理。紧扣设立使用绩效全流程和项目全生命周期“两个闭环”,聚焦决策管理、预算约束、拨付程序、资金绩效重点流程,时刻把握财政资金动向,强化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基础上,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加快前置程序审批效率,早下达早见效,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三是重监督严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控,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以“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为准绳,严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实施条件成熟度评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原则不出台当年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对于确需追加的重大紧急事项,强化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纳入预算执行草案,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做好2024年全区财政经济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勠力同心、苦干实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