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上级党委、政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工作、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监督、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制定全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管理处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对社区财务进行指导和审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外来人口,组织民事调解,保护居民合法权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诉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
4、负责本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社会救助、文化教育、劳动服务等社会事务和城市防汛、森林防火等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6、服务辖区内的项目建设。
7、完成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纪工委、党建办、宣传办、物管办、综治信访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城环办、禁违办、民政办、应急办、项目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处机关本级决算,我处下属二级机构劳动站和计生站不是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59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98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一般预算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59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0.3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59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0.33万元,占75%;项目支出1130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9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98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新增老旧小区项目支出以及费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0.98万元,增长44%,主要是因为新增老旧小区项目支出以及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万元,占0.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占0.15%;卫生健康支出520万元,占11.33%、节能环保支出0.68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500.8万元,占10.91%;农林水支出2392万元,占52.1%;住房保障支出1130万元,占24.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0.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9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0万元,用于全年召开防疫、居民自建房及其他各种会议,人数130人,内容为防控新冠肺炎、居民自建房及其他工作安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度,我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决算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决算的重要性。在明年的决算工作中有清晰的认知,努力加强自我业务能力提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