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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经办发〔2016〕17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4-19 00:00 浏览次数:1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从2015年起,我区要在三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提供体制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

从今年开始到2017年,全区共有107000亩耕地需要完成确权颁证工作。2016年应完成90%,面积约96000亩,确保2017年全区98%以上的承包土地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二)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登记颁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四)因地制宜。根据各乡镇、管理处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重点查实旱土和“四荒”地的权属,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分级负责。登记颁证工作由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区农村工作部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各乡镇、管理处组织实施。

四、工作内容

(一)清理、整理、规范土地承包档案。以《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为依据,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做到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等资料齐全,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权证内容与实际完全符合。按照“一户一页、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并以此为基础收集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

(二)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三)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空间定位。核对每块承包地,确保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权证上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利用GPS技术定位、卫星图片等技术手段,对每块承包地进行实测定位,确定农户承包地的空间位置,绘制图样,归入承包档案。

(四)绘制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在绘制农户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图的基础上,按村民小组分布,绘制全村承包土地空间分布图,归入承包档案。

(五)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初始登记按照实际面积登记,并注明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按照自愿申请原则,对下列情况开展变更、注销登记:一是因承包地被征收、占用导致承包地面积发生变化的;二是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三是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四是因种种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五是因承包土地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相符的;六是因承包方承包地灭失或承包农户因故消亡的;七是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六)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当事人申请,经区农村工作部经管办审核,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并依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七)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区农村工作部经管办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权证信息管理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信息管理系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系统和农村承包土地空间分布信息管理系统。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l6年4月初前)

各乡镇、管理处要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动员会,向农民宣传土地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和工作要求,引导农民依法申请变更、注销登记和其他承包方式的确权登记。

(二)调查摸底阶段(20l6年4月初-6月)

开展土地承包原始资料档案清理和土地承包现状逐户调查,对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流转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实测颁证归档阶段(2016年5月-8月)

1.实地测量。组织登记颁证工作组人员、专业测绘人员、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组成实测小组,对村组土地承包关系、各农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实地测量,按每宗地逐户核查承包合同与实测结果的区别,制作承包地块分布示意图。

2.梳理和解决矛盾。对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进行公示,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收集村民的意见,对实测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审核颁证。对实测情况和各种问题的处理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边框四至,建立土地台帐,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薄。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情况再次公示,确无异议后,建立正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后,向农户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4.资料归档。对承包土地清查、核实原始资料、二轮承包面积变动情况核实表、土地承包方案及会议记录、留乡经管站备案的登记簿、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到户清单,土地承包管理文件、制度,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清册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作为永久性档案。

(四)总结经验阶段(2016年9月)

对颁证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形成总结报告,迎接市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由区工委副书记刘光明任总召集人,区财政局、区农村工作部、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农村工作部,张小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确权颁证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乡镇(管理处)、村、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协调和组织确权颁证的各项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时提供土地勘测情况和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经管部门做好基本农田标注到户、登记工作;区农业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等级和地类情况;区财政局负责此项工作的资金保障;区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区林业局负责退耕还林土地变更为林地的衔接工作;区信访局负责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其他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

 (三)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四)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