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1-28
岳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意见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   2010-02-25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市卫发〔2010〕27号

 

 

岳阳市卫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控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卫生局,屈原管理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卫生局,南湖风景区教卫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急性传染病,具有好发于儿童、致残、病死率高和易传播、流行广等特点。从我市近年乙脑疫情监测的情况分析,发病以散发为主,总体呈上升趋势。 2009年乙脑发病病例上升到11例(其中死亡1例),发病率高于前5年平均水平的二倍,出现乙脑疫情流行趋势。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乙脑疫情的发生,进一步降低发病率,现就我市乙脑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乙脑的预防控制工作,认真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医务人员乙脑防控知识培训工作,认真做好防控工作的组织和物资准备,逐级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乙脑的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类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乙脑疫情的报告与监测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乙脑疫情的网络报告,提高对乙脑疫情的警惕性。对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乙脑疫情监测报告的管理,安排专人深入各医疗机构检查开展疫情搜索,指导医疗机构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减少漏报、迟报和错报。密切关注当地乙脑疫情,分析乙脑流行趋势和特点,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科学预警预报。在一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乙脑病例5例及其以上者,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者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各医疗机构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乙脑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血液和脑脊液。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按照要求进行标本的运送和监测,完成乙脑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做好病例随访并保存好个案调查表和随访表,并在3天之内上报至国家乙脑个案网络直报系统。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乙脑防治知识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力量,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群众进行以防蚊灭蚊为主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乙脑危害的认识和防病知识的知晓率,针对重点人群(8月-10岁儿童)的家庭、托幼机构和学校等进行重点宣传。要正确引导群众进行科学防病、及时就诊,避免造成恐慌。

四、认真落实综合性预防措施

(一)控制传染源:乙脑的主要传染源是家畜,要搞好家畜饲养场所的环境卫生,人畜居住地分开。

(二)切断传播途径:主要采取防蚊、灭蚊措施。灭蚊的重点是猪圈和人房周围。要对居民聚集地持续开展1-2个月强化灭蚊,搞好环境卫生防止蚊虫的孽生。家庭和幼儿园等场所要强调采用蚊帐、纱门纱窗、驱蚊药品等防蚊措施,防止蚊虫侵害。

(三)保护易感人群:接种乙脑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乙脑流行的主要手段。各地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科学规划,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乙脑疫苗的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08)17号)文件的要求,对年满8月龄2周岁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用乙脑疫苗。

我市近年来乙脑报告病例多为15岁以下儿童,各地在满足群众的需求、知情自愿的原则下,于乙脑流行前一个月(3-4月份)对年满3周岁至15岁以下儿童可大力宣传推广乙脑疫苗接种,3周岁至7周岁儿童乙脑疫苗接种率要达到85%,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乙脑疫苗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的接种要与其他活疫苗接种间隔28天以上,乙脑灭活疫苗的接种要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防止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把握乙脑疫苗免费与收费接种对象的年龄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宣传,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乙脑防控工作纳入2010年工作重点,加强乙脑疫苗的使用管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各县(市)区疫苗的需求情况,及早做好部署和安排,切实抓好乙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指导,5月份前完成乙脑疫苗接种情况的评估工作。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

 

 

 

 

 

 

 

 

 

 

岳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