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枫桥湖路”与“(3517)际华路”“T”形段事故多发状况的几点意见
来信人: 许国明
来信时间: 2012-12-19 10:01:02
内容: 黄市长: 我的网名叫明子,我昨天在“岳阳新闻网”发了“枫桥湖路”与“(3517)际华路”“T”形段事故多发状况的几点意见”的帖子,因我急切盼望问题的解决,所以,不等岳阳新闻网转交给您,我就直接发给您了。 许国明 枫桥湖路与(3517)际华路相交段呈“T”字形,自通车运行以来已发生了至少三起几乎相同的“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笔者虽然没有亲临目睹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但有两次碰到了事故受害者家属在事故发生地哭拜烧香的一幕。第三次事故就发生在前天晚上11点多,两辆轿车从枫桥湖路上自东向西竞车行驶,当跨过“麻纺厂专用铁路”大桥时,也不知道是驾驶者对前边路况不熟悉?还是因车速过快拐弯不及时?两辆车撞破“3517专用铁路”护栏,其中一辆直冲到对面的月台上,当即车毁人亡;另一人据说在医院也相继死亡! 前两次事故的发生情节、发生地点和发生时间都大致相同!这样不得不使人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笔者今天有意亲临现场,拍下了一些与问题和建议提出的相关的照片: 1. 枫桥湖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跨越“麻纺厂专用铁路”大桥时,驾驶者无法看到不远处“T”字路指示牌,因为视线被桥弧面最高处挡住,而且“T”字路指示牌设在枫桥湖路的最末端,且目标小不醒目。待到汽车下桥(坡)时,“T”字路顶端距车已不足150米,如果对前方路况不熟悉,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即使“T”字路指示牌再醒目,已来不及刹车和拐弯! 虽然驾车速度过快,是出事的因素之一,但假如在平坦的直路上行驶,不一定会出现汽车“撞墙”!而且三起事故都发生在同一地点,事故结果都一样,这就不得不让人认为主要因素是道路和路牌指示问题。 假如交通部门还不采取有效措施,该地段“车毁人亡”的事故还会继续不断! 2.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交通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以笔者看可能还不够全面: ⑴在“麻纺厂专用铁路”大桥东端提前明显指示“前方T形路段,注意缓行”,; ⑵在枫桥湖“T”形路靠近“3517专用铁路”设置缓冲装置,以防止“车毁人亡”,至少做到“车伤人不亡”。 3. 尽快促成枫桥湖路全面竣工,尽快使交通安全措施、标识、安全设施尽快到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3-01-17 15:04:02
回复内容: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来信后,我支队高度重视,安排专业人员于当日与您取得了联系,邀请您一同实地查看了现场,就该处的交通安全标识调整达成了一致意见。2013年1月14日,我支队安排施工队完成了该路段交通标识的调整。

最后,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同时希望广大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提示要求安全行车,并借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广大驾驶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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