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晚上会车开远光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来信人: 易贤荣
来信时间: 2012-06-18 15:36:59
内容: 尊敬盛市长: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也是一名司机,向领导反映一个关于交通方面的问题:目前,经济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富有了,相应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交通规则却不能很好的遵守,特别是晚上驾驶时,遇上会车,大部分司机都不关远光灯,会车时使用远光灯会让对面车道驾驶人感觉到眩目,甚至短时间内出现视觉盲区,给驾车带来安全隐患,由此造成了很多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南京、广州等城市的交警部门对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驾驶人予以了200元罚款并记1分。我们岳阳市正在进行五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社会治安模范城市、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在此我呼吁交警部门要像禁酒驾、罚超速一样,加大对夜间滥用远光灯的处罚力度。同时,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正确使用远光灯。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07-06 16:33:39
回复内容:
易先生:
        您好!你反映《晚上会车开远光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拥有私家车和驾照的人越来越多,驾驶员呈非职业化趋势,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开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在城区夜间,很多驾驶员为方便自己,不顾他人安全,经常开远光灯,即使会车也不变换灯光,更有甚者,还将车灯改装成疝气灯,遇有会车时打开疝气灯照对方,导致对方无法看清路面,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区,车辆应使用近光灯,不得使用远光灯。为提高广大驾驶人安全意识,从2012年5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初学驾驶人考试中新增加了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项目,以全面提高驾驶人夜间灯光使用常识。同时,针对机动车驾驶人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情况,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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