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对岳阳楼区交警大队的答复满意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2-11-19 12:02:23
内容: 上次关于未开处罚通知单就罚款一事,岳阳楼区交警大队受理后与我进行了交流,能够公正执法,给予表扬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2-11-23 09:10:23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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