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低速电动车牌照办理
来信人: 赵显林
来信时间: 2020-04-26 19:22:13
内容:

你好

最近看到不少关于电动车办理牌照的信息,想咨询电动三轮车的牌照办理流程,在哪里办理以及费用。谢谢。请直接文字回复即可。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 2020-04-29 15:05:14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对于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可以在各辖区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办理临时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了临时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在过渡期内可上道路行驶,其中低速电动车过渡期至2021年8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低速电动车办理了注册登记后,在过渡期中鼓励对低速电动车进行报废处理,并予以补贴,最大程度上保障安全、财产损失。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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