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 标题: | 关于低速电动车牌照办理 |
| 来信人: | 赵显林 |
| 来信时间: | 2020-04-26 19:22:13 |
| 内容: | 你好 最近看到不少关于电动车办理牌照的信息,想咨询电动三轮车的牌照办理流程,在哪里办理以及费用。谢谢。请直接文字回复即可。 |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回复时间: | 2020-04-29 15:05:14 |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对于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可以在各辖区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办理临时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了临时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在过渡期内可上道路行驶,其中低速电动车过渡期至2021年8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低速电动车办理了注册登记后,在过渡期中鼓励对低速电动车进行报废处理,并予以补贴,最大程度上保障安全、财产损失。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