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社会车辆占用道路中心停车
来信人: 无盐
来信时间: 2019-12-17 12:14:08
内容:

雷峰山路因市政作业,道路中央被封闭,道路中央仅雷峰山路靠近红绿灯路口五十米处未封闭,左右仅留单车道方便周边居民通行。

雷峰山路靠近红绿灯路口五十米处被社会车辆占作停车使用,道路中央及路边都停满社会车辆,导致周边居民出行每每被堵,并多次发生交通事故。


附件1:微信图片_20191217114252.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 2019-12-18 18:16:58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现已督促辖区白石岭交警大队安排民警加大对道路两侧违停车辆的巡逻管控密度,通过民警喊话等方式劝离违停车辆,加大对违停处罚和整治力度,对严重妨碍交通通行的车辆予以强制拖离。

在现场无交通民警且违停车辆影响通行时,请拨打122报警。接到报警,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调派路面执勤民警处理,对严重阻塞交通的,将强制拖离。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