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 【字体:

各支部:

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要求,决定对各支部成立以来的党建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支部组织自查。6月中旬,机关党委组织集中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支部选举情况。察看支部选举会议记录、选票、选举情况报告、批复等资料,召开支委会进行支部分工安排记录(支部记录本)。

2、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情况。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并有记录(支部记录本)。

3、党日活动情况。每个月组织一次党日活动或集中学习,有活动记录(文字、图片等资料)。

4、谈心谈话情况。支部书记原则上每月找党员谈话一次,并有记录(谈心谈话记录本)。

5、预备党员培养情况。察看预备党员定期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资料(支部记录、资料台账)。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察看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应安排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组织谈话情况;召开支委会,指定联系培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并向支部作好培养情况汇报(支部记录本、资料台账)。

7、上党课情况。所在支部局领导及支部书记上党课情况(党课提纲资料及记录)。

8、支部工作台帐。察看党员花名册、支委会结构、党费收缴、党员教育资料等台帐资料。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要深入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做好整改,补齐短板。

3、要建立长效机制,立足日常经常开展党建活动,坚持长期抓、经常抓,不断提升党支部“五化”建设水平。

局机关党委

2020年5月22日